以 下 全 是 .PDF 檔 案 。以下通函(只提供英語版本)供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參考關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以前所建的機械式通風系統。有關現時通風系統的消防安全規定,請參閱消防處通函編號4/96第十一部(英文版)或消防處通函編號4/97第十一部(中文版)。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718 7567聯絡通風系統課。
消防處通函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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