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行動/海務)的職責消防員(行動/海務)主要執行行動/海務職責,例如滅火及救援工作,以及負責防火職務。消防員(行動/海務)須受紀律約束,並須輪班工作及在工作時穿著制服。
入職資格
[註(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 「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 「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註(2)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成績。]
起薪點
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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