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識別標誌
(三級制服)
消防處處長
消防處副處長
消防總長
救護總長
副消防總長
副救護總長
高級消防區長
高級助理救護總長
消防區長
助理救護總長
助理消防區長
救護監督
高級消防隊長
高級救護主任
消防隊長
救護主任
見習消防隊長
見習救護主任
消防總隊目
救護總隊目
消防隊目
救護隊目
消防員
救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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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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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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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16-1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