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员的职责救护员主要负责提供紧急救护服务、送院前护理服务、执行与救护相关的职务;以及驾驶救护车、汽车及客货车。救护员须受纪律约束,并须轮班工作及穿着制服。 入职资格
[注(1)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 「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 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 「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 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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