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索取消防处所保存的资料或记录,可透过书面或填妥申请索取资料表格向本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要求。本处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根据守则所提出的索取资料要求,能按照指定程序获得适当处理。 职位: 公开资料主任 邮件地址: 九龙尖沙咀东部康庄道1号消防处总部大厦9楼 管理组 电话: (852) 2733 7818 (请于办公时间致电) 传真: (852) 2739 5879 (请于办公时间传真) 电邮: aio_fsd@hkfsd.gov.hk 回上页
如欲索取消防处所保存的资料或记录,可透过书面或填妥申请索取资料表格向本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要求。本处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根据守则所提出的索取资料要求,能按照指定程序获得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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