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装置承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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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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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消防装置承办商
级别
注册程序
更改注册资料申请表 (供注册承办商使用)
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名单
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第三级笔试过往试题
(旧考试模式,只供参考)>
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纪律委员会在过往两年所发出的命令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F.S.251)
(本信应与于2014年10月10日发出的
新信件
一并阅读)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提示 : 消防装置及设备的保养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综合发牌、消防安全及检控系统 ("LIFIPS")
第三级消防装置承办商实用技术测验考生须知
实施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 (F.S. 251)的新销售安排
(只提供
繁体版本
)
(附录: F.S. 251 购买表格)(只提供
繁体版本
)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提交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F.S.251)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楼宇消防装置或设备周年检查
给第一级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保养及测试火警侦测系统的职务及责任划分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提示:因检查、保养、改进或修理而需要关闭樓宇消防装置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消防装置及设备的防火电缆
给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信 - 弃置灭火筒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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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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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1-1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