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下 全 是 .PDF 档 案 。以下通函(只提供英语版本)供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参考关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以前所建的机械式通风系统。有关现时通风系统的消防安全规定,请参阅消防处通函编号4/96第十一部(英文版)或消防处通函编号4/97第十一部(中文版)。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718 7567联络通风系统课。
消防处通函编号
主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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