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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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使用第三代电脑调派系统的来电显示功能,消防处将能够获得什么有关来电者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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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消防处第三代电脑调派系统的来电显示是只会从来电号码找寻该号码的安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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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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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显示功能的使用能够为消防处的调派工作带来什么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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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此功能可以令在紧急事故时加快核实事故地址的时间及可提高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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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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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将会使用哪个电讯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来电显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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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现时只有电讯盈科 (只限于固网系统) 提供此服务。本处会联络其它网络商作出相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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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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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将会透过来电显示功能取得报案人的资料,这样做会否与私隐法有所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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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消防处要求电讯盈科提供电话用户安装地址时,必须符合个人私隐条例或其他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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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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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将会如何使用透过来电显示功能所得到的报案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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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所有相关资料只会用作调派消防及救护车之用途。所有纪录会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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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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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的电话网络用能否拒绝在拨紧急求助电话时发放任何资料给消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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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如有关用不想在拨接紧急求助电话时显示该来电的安装地址可以发函至香港电话有限公司
("电讯盈科") 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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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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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电话网络用发函要求「不愿参与」此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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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由于消防处考虑到获取报案人来电显示资料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尽快为市民在有紧急事故发生时给与协助,因此在起始阶段所有电讯盈科的固网用户均会被列入参与此项计划。所以个别不愿意提供来电显示资料的用户均须特别声明「不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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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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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是否须要即时决定「不愿参与」此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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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往后任何人士如有需要可定「不愿参与」此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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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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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来电显示功能后,消防处是否毋须再与报案人核实紧急事故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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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有此功能后,消防通讯中心仍会与报案人核实紧急事故的地址,但其效率与准确性将会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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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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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协助调派工作外,消防处还会把所取得的来电资料作什么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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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由此功能所取得的资料只会协助本处作消防车及救护车之紧急调派时参考,并不会作任何其它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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