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长的职责消防队长(行动)主要奉派主管消防局及紧急救援车辆;为消防员提供训练;指挥及领导消防员执行紧急及防火职务;以及参与行政工作,例如人事管理及策划等职务。消防队长(行动)须受纪律约束,并须轮班工作,担当候命职务及在工作时穿着制服。 入职资格
[注(a)考生在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当中以「二级」为最高等级。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和D级成绩 (或同等成绩) ,会分别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和「一级」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科、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和D级成绩,则会分别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和「一级」成绩。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 6.5 或以上,而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 的申请人,在IELTS 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其 IELTS 成绩可视作符合消防队长(行动)职位的英文能力要求。 注(b)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等级和第2等级成绩。
起薪点
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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