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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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薪酬: |
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參照薪級表第5點至第7點[請參閱備註(1)](由$21,830元至$24,650元),視乎學歷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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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 負責管理一間消防局及主管一輛緊急救援車;
- 為消防員提供訓練;
- 領導及指揮消防員執行滅火、拯救和防火工作;
- 參與部門行政工作,例如人事管理、策劃等。
(註:須接受訓練和紀律約束,並須輪班當值及穿著制服。) |
入職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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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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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及須在綜合招聘考試 (前稱「綜合招聘考試
(第一部分)」) 兩張語文試卷「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取得有效的及格成積 [請參閱備註(2)] (月薪:24,650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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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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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位,或香港高等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的高級文憑,或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頒發的文憑,或同等學歷,及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 (月薪:23,260元);或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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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及格,並在香港中學會考另有三科成績達C級,或同等學歷,及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或以上成績(如不包含在前述的三科內),或同等學歷 (月薪:21,830元); 或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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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的化學工藝文憑、管理學文憑、公共行政學文憑、人事管理學文憑、飛機工程學文憑或船舶電子學文憑,或同等學歷,及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 (月薪:21,830元)。 |
- 須通過視力測驗(毋須佩帶眼鏡)。
- 須通過體能測驗及模擬實際工作測驗 (測驗詳情可參看消防處網頁或致電招募熱線查詢)。
- 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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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
-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常額編制內的職位。申請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 新聘的消防隊長,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 在通過試用關限的規定前,獲聘任的消防隊長須
(a) 在完成基本訓練後考試及格;
(b) 在試用/試任期間通過各項評核試;及
(c) 在確實聘任前通過體能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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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申請人可
- 前往九龍尖沙咀中間道15號中間道停車場大廈閣樓消防招募中心申請;招募期間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
星期六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或
- 將已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表 [GF340 Rev.01/2004] 寄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收;或
-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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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申請日期: |
2005年2月26日至3月11日 |
備註: |
- 參照薪級表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制定,作為聘用按入職薪酬支薪的人員的薪級表。
- 申請人若在國際英語測驗(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取得的各項個別分級不低於6的成績,可在考試日期起兩年內獲承認等同取得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及格成績。
- 新入職的公務員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申請人若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須於申請書內夾附全部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 政府職位申請表 [GF340 (Rev.01/2004)] 可於上述消防招募中心、就近消防局或救護站、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
(http://www. csb.gov.hk)
下載。
- 除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遞交申請者外,其他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請夾附貼有郵票及寫上回郵地址的信封2個。至於有提供電郵地址的申請人,將會收到電郵,獲確認收到其申請。此外,使用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在遞交申請後會即時收到一個網上申請編號。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將與其他申請人獲得同等看待;如適合僱用,則會給予較其他申請人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
- 只有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才會進一步獲邀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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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招募熱線:2733 7519 或2722 7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