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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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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消防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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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观之注意事项 :

  1. 申请时应包括以下资料:
    • 参观日期
    • 联络人姓名
    • 参观时间
    • 联络电话
    • 参观性质
    • 传真号码
    • 参观人数
    • 电邮地址
    • 年龄
    • 邮递地址
    • 申请人姓名及团体
  2. 当收到阁下的申请后,所属的消防局/救护站主管便会安排参观事宜,并会在十四天内回复。
  3. 每次参观最多衹能接待四十名参观人士及年龄必须六岁以上。
  4. 在紧急情况下,参观的安排将可能被迫随时取消。
  5. 本处对于访客在参观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受伤恕不负责。
  6. 有关收集个人资料的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