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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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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组织

消防安全总区
消防安全总区
助理处长 (消防安全)
电话:2170 9595

地址:九龙尖沙咀东康庄道1号 消防总部大厦7楼北翼

 

  • 统管消防安全总区的一切事务
  • 引用既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防火相关工作
  • 开展及/或评估有关防火工作的消防工程研究
  • 推广最有效的防火方法,以配合本港发展
  • 改善订明商业处所,以及商业、工业和私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措施
  • 向市民推广消防安全信息
  • 制定和检讨各项防火政策、训令、守则、法例等
  • 调查有关建筑物消防安全的投诉(持牌处所及危险品投诉除外)
  • 为新建筑物及建筑物改建制定和审批消防安全标准

由于近年防火工作急剧增加,防火总区由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分拆为两个独立总区-牌照及审批总区和消防安全总区。消防安全总区负责制订消防安全政策、执行消防安全规例、加强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标准,以及审核改善消防安全工程贷款。

楼宇改善课1负责在港岛区及离岛、观塘、黄大仙和九龙城等区议会分区执行《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和《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以改善区内订明商业处所、指明商业建筑物、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和住用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楼宇改善课2负责在九龙(观塘、黄大仙和九龙城等区议会分区除外)和新界区执行《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和《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以改善区内订明商业处所、指明商业建筑物、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和住用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楼宇改善课3负责对工业建筑物的火警危险采取执法行动。该课亦处理有关建筑物消防安全的投诉(持牌处所及危险品投诉除外)和进行相关巡查。该课辖下的特遣执法队主动巡查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并针对违规事项采取执法行动,务求彻底改善该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铁路发展课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成立,负责为香港铁路发展策略有关的新铁路发展基建工程,审核图则及顾问报告,制定消防安全规定和建议。

新建设课与建筑事务监督合作,负责审核所有新建楼宇及现存楼宇的改动及加建工程的建筑图则,并根据「最低标准之消防装置及设备守则」所列标准,制定消防安全规定。

支援课负责制订、检讨及更新有关改善楼宇消防安全的部门政策。除此之外,该课亦向消防安全总区总部提供行政支援服务及处理一般的查询。

贷款计划支援组协调「楼宇安全贷款计划」下之改善消防安全工程贷款申请。该计划的目的,是提供贷款予希望获得资助的各类私人楼宇(包括住用、综合用途、商业及工业)或其中部分个别业主,以便进行改善其处所或楼宇消防安全的工程。

 

楼宇改善策略及特别行动课
高级消防区长
电话 : 2170 9669
  • 检讨改善旧式楼宇消防安全的策略,制定长期楼宇改善计划的蓝图,并协调有关当局/部门以实现楼宇改善的目标

地址:
九龙尖沙咀东部康庄道 1号消防总部大厦 7楼北翼

 

楼宇改善课1
高级消防区长
电话:2807 9199
  • 在港岛区及离岛、观塘、黄大仙和九龙城等区议会分区执行相关法例,以改善区内订明商业处所、指明商业建筑物、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和住用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地址:
香港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10楼

香港英皇道339‐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8楼

香港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11楼

 

楼宇改善课2
高级消防区长
电话:2272 9177
  • 在九龙(观塘、黄大仙和九龙城等区议会分区除外)和新界区执行相关法例,以改善区内订明商业处所、指明商业建筑物、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和住用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地址:
九龙大角咀道42号消防处旺角办公大楼6楼

 

楼宇改善课3
高级消防区长
电话:2170 0501
  • 主动巡查全港工业建筑物和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并针对违规事项采取执法行动
  • 处理有关建筑物消防安全的投诉(持牌处所及危险品投诉除外)和进行相关巡查

地址:
九龙九龙湾常悦道11号新明大厦4楼404室

 

支援课
高级消防区长
电话:2170 9500
  • 制订、检讨及更新有关改善楼宇消防安全的部门政策
  • 向消防安全总区总部提供行政支援服务
  • 处理公众一般谘询及为公众提供改善楼宇消防安全的意见及资料
  • 与地区防火委员会和区议会保持联络,并在有需要时出席相关会议,提供有关防火和公众教育的意见

地址:
九龙尖沙咀东部康庄道1号消防总部大厦7楼北翼

 

铁路发展课
高级消防区长
电话:2259 6211
  • 为铁路的基建项目制订消防安全规定和建议,有关项目包括:
    • 《铁路发展策略2014》
    • 《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的相关铁路项目
    • 「明日大屿愿景」的相关铁路项目
  • 为已建成铁路的增建或改动工程制订消防安全规定和建议
  • 就建筑物料、消防设备、物料的防火及抗火性能等方面,向建筑师及工程师提供意见
  • 确保有关消防装置的设计、安装及提供是符合《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守则与装置及设备之检查、测试及保养守则》的要求
  • 检讨和更新《新铁路基建设施消防安全规定制订指引》以促进铁路业持份者采取一致的消防安全设计

地址:
香港铜锣湾维园道111号铜锣湾消防局二楼

 

新建设课
高级消防区长
电话:3971 4600
  • 为新建楼宇及现有楼宇的改动及加建工程制定消防安全规定
  • 审批一般建筑图则,并在认为有关图则所载的消防装置符合规定时,签发证书
  • 向认可人士及顾问提供有关消防安全的意见
  • 审批消防装置图则

地址:
九龙湾常悦道11号新明大厦2楼

 

贷款计划支援组
行政主任
电话:2170 9688
  • 协调审批改善消防装置或设备及改善建筑物消防安全的工程贷款申请
  • 为消防处处长决定批核贷款申请提供行政支援
  • 解答有关贷款计划的查询

地址:
九龙尖沙咀东康庄道1号消防总部大厦7楼北翼

 

行政组
行政主任
电话:2170 9688
  • 向消防安全总区提供行政支援服务

地址:
九龙尖沙咀东康庄道1号消防总部大厦7楼北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