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组织
电话:2733 7744
地址:康庄道1号消防处总部大厦5楼南翼
- 统管牌照及审批总区的一切事务
- 为食肆、公共娱乐场所、卡拉OK场所、幼儿中心及学校等,制定和审批消防安全标准
- 监察关于木料仓,以及使用、贮存、制造和运送危险品的发牌管制工作
- 处理与消防装置认可测试,以及消防装置承办商注册有关的事宜
- 执行消除火警危险的法例
- 监察现有楼宇的消防装置及有关装置每年的保养情况
- 签发新建楼宇的消防装置及设备的证书
牌照及审批总区负责执行防火规例及政策,并就防火措施及消除火警危险事宜,向市民提供协助及意见。
牌照及政策课辖下设有政策组及牌照组。政策组主要负责制定及检讨防火事宜的政策、程序及指引,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牌照组下设有港岛、西九龙、东九龙及新界办事处,就持牌/注册处所的消防安全措施制定消防安全规定,向政府相关当局提供意见,并签发消防证书,以便当局办理这些处所的发牌及注册事宜。牌照组亦处理涉及持牌/注册处所消防安全的投诉,并按实际情况作出执法行动。
危险品法例课负责统筹《危险品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修订工作;制定并推行危险品的管制政策与措施;推动危险品仓库的规划工作,以配合本港危险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发展;以及处理部门检控事宜。
危险品管制课负责有关制造、贮存及使用危险品的发牌事宜。
危险品执法课负责有关危险品车辆,第9A类危险品及木料仓的发牌事宜,有关压力气体容器的审批事宜,及有关根据《危险品条例》获批准的人的注册事宜。
消防设施监督课负责检查现有楼宇的消防装置、处理有关楼宇消防装置的投诉、监察注册消防承办商的专业水平及在有需要情况下采取执法行动。此外,消防设施监督课亦解答公众、认可人士、机电工程顾问、消防装置承办商和其他政府部门有关消防装置之查询。
消防工程合规课由消防设施组和通风系统组所组成。消防设施组负责检查和批核新建楼宇的消防装置及监察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专业水平。通风系统组负责监察新落成建筑物和持牌处所的通风系统图则,并对系统进行验收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建筑物/处所设有妥善的防火间隔。
牌照及审批总区的行政组处理行政事宜、提供文书和秘书服务方面的支援,以及处理消防装置承办商的注册事宜。
牌照及审批总区亦借调人员予民政事务总署,并成立了「牌照事务课」,以巡查酒店、宾馆、私人会所及床位寓所,并为这些地方制定消防安全规定;并执行调查及检控无牌或违反发牌条件的酒店、宾馆、会社、床位寓所和卡拉OK场所等工作。牌照及审批总区亦借调人员予社会福利署,向安老院提供有关防火措施的意见。
地址: 九龙康庄道1号消防处总部大厦5楼南翼
电话: 2733 7619
电邮:lcpolic2@hkfsd.gov.hk
牌照组
牌照组港岛办事处
地址: 香港上环西消防街2号上环消防局阁楼
电话: 2549 8104
电邮: h_lic_1@hkfsd.gov.hk
牌照组西九龙办事处
地址: 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33号尖沙咀消防局6楼601室
电话: 2302 5339
电邮: k_lic_1@hkfsd.gov.hk
牌照组新界办事处
地址: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18楼1809-1810室
电话: 3423 9328
电邮: nt_lic_1@hkfsd.gov.hk
牌照组东九龙办事处
地址: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18楼1809-1810室
电话: 3423 9332
电邮: k_lic_3@hkfsd.gov.hk
- 制定及检讨持牌/注册处所(危险品及木料仓除外)的防火政策、程序及指引
- 就改建校舍和幼儿中心的注册事宜、食肆和公众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事宜提供意见;并签发消防证明书
- 处理持牌/注册处所处所(危险品及木料仓除外)有关火警危险的投诉
电话:2733 1567
- 电邮:lcpolic2@hkfsd.gov.hk
- 检查现有楼宇的消防装置
- 处理有关楼宇消防装置的投诉
- 监察注册消防承办商的专业水准
- 在有需要情况下采取执法行动
- 审批本港使用的手提灭火装备
- 解答公众、认可人士、机电工程顾问、消防装置承办商和其他政府部门有关消防装置之查询
九龙湾常悦道11号新明大厦2楼
电话:3961 5000
- 电邮:offa@hkfsd.gov.hk
- 为新建楼宇的消防装置及设备进行测试
- 解答公众、认可人士、机电工程顾问、消防装置承办商和其他政府部门有关消防装置工程的查询
- 监察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专业水准
通风系统组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5楼
电话:2718 7567
- 电邮:fsvs@hkfsd.gov.hk
- 监察楼宇和持牌处所内通风系统的消防安全
- 确保通风系统获妥善保养
- 就通风系统承办商的注册事宜提供意见
- 评估通风系统内消防安全设备和制造物料的效用
电话:2417 5767 / 2417 5757(危险品)
- 电邮: hkfsd_dg_enq@hkfsd.gov.hk
- 处理有关制造、贮存及使用危险品的牌照申请
- 处理有关盛载第3A类危险品贮槽的申请
- 制定及执行持牌危险品贮存所和工厂的消防安全规定
电话: 2733 7619
- 电邮: hkfsd_dg_enq@hkfsd.gov.hk
- 统筹《危险品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修订工作
- 制定及检讨危险品及木料仓的防火政策
- 颁布并更新各项配合《危险品条例》的工作守则和指引
- 制定并推行本港危险品的管制政策和措施
- 处理法律及检控事宜
电话: 3850 8487
- 电邮: hkfsd_dg_enq@hkfsd.gov.hk
- 处理有即时危险的防火执法工作
- 处理有关危险品车辆,第9A类危险品及木料仓牌照申请
- 处理有关压力气体容器的申请
- 管理注册成为《危险品条例》获批准的人
- 管理已没收的危险品
电话:2733 7617
- 电邮:lcpolic2@hkfsd.gov.hk
- 负责牌照及管制总区的行政事务,并提供文书及秘书的支援服务
- 处理消防装置承办商的注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