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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作

防火工作

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設立的諮詢委員會

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設立的諮詢委員會


查詢:

地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七樓北翼消防安全總區

電話:2170 9688

傳真:2367 1354

電郵 : fschq@hkfsd.gov.hk

 

委員會成員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 (當然主席)
香港工程師學會代表余偉沛工程師 (委任委員)
香港工程師學會代表葉潔瑩工程師 (委任委員)
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有限公司代表李淦耀工程師 (委任委員)
香港測量師學會代表張仁貴測量師 (委任委員)
香港理工大學代表黃鑫炎博士工程師 (委任委員)
香港城市大學代表袁國傑教授工程師 (委任委員)
蔡宏基先生 (公眾人士) (委任委員)
梁美施女士 (公眾人士) (委任委員)
楊寶茵女士 (公眾人士) (委任委員)
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防火規格)5 (當然委員)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策略及特別行動) (當然委員)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消防設施監督) (當然委員)
消防處行政主任(消防安全) (當然秘書)

 

職責範圍

就以下事項向消防處處長提出意見:
  • 有關建築物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技術事項;
  • 成本事項;
  • 由業主本人或委員會提出的其他消防安全措施;
  • 為符合強制性規定而進行的最低限度建築物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 受擬議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影響的整幢或部分建築物的結構完整性;以及
  • 在執行當局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相關權力下,當局決定如何訂定建築物的優次時所考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