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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装置技术员自愿认证计划

申请资格

申请认证的从业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1. 《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内消防设备技工工种下的注册熟练技工,包括:
     
    • 消防设备技工(全科)、
    • 消防电气装配工、
    • 消防机械装配工、或
       
  2. 拥有最少五年消防装置维修保养的工作经验并得到雇主书面推荐。

 

认证课程

此计划采用单元制的课程模式,分为「必修」及「选修」两类。「必修单元」是消防装置维修保养的基础课程,内容涵盖消防装置及设备的基本技术知识、工作价值及诚信、法例及指引,以及常见的消防装置简介;而「选修单元」是因应不同的消防装置而设的技术提升课程,每一个「选修单元」都以一种消防装置作为主题。

有关的认证课程由消防处或获委员会认可的培训机构举办。委员会在2021年5月订下的单元主题如下:

课程模式 单元 主题 时数 课堂模式 评估模式 主办机构
必修 1 基础知识及价值观 3 讲堂 选择题 消防处
2 常见的消防装置及设备简介 6 讲堂 选择题 认可培训机构
选修 3 消防栓/喉辘系统 6 讲堂及实践训练 选择题及工艺测试 认可培训机构
4 花洒系统 6 讲堂及实践训练 选择题及工艺测试 认可培训机构
5 火警警报系统 6 讲堂及实践训练 选择题及工艺测试 认可培训机构
6 火警侦测系统 6 讲堂及实践训练 选择题及工艺测试 认可培训机构

 

 

认证要求

合资格的从业员在完成两个必修课程(单元1和单元2)及任何一个选修课程后,可获消防处认证为消防装置技术员。

在完成每一个选修课程后,可获取相关消防装置类别的认证资格。每位消防装置技术员可参与多个选修课程,令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更加全面。

 

 

申请程序

有意获取认证的从业员可根据以下流程作出申请:

  1. 查阅「培训课程日暦」,选择合适的课程日子。
  2. 下载「申请表格」及输入资料。
  3. 把完成输入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电邮至vrs@hkfsd.gov.hk。
  4. 消防处在收到申请后,会发出确认电邮予申请人。
  5. 申请人须带同消防处发出的确认电邮,到相关的认可培训机构报读课程。

 

application proced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