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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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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持牌 / 注册处所的消防安全规定 - 校舍 / 幼儿中心

持牌 / 注册处所的消防安全规定 - 校舍 / 幼儿中心


 

校舍 / 幼儿中心

以下消防规定只作参考,详细的消防规定会视乎现场评估的结果而另外发出。部分文件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各类持牌/注册处所

本处职责及申请程序 消防规定 重要建议
在不获豁免的楼宇经营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

 

改建校舍

 

中学实验室    
设计及工艺 / 美术室  
电脑课室
 
幼儿中心

 

 

重要建议

 

透过电子表格提交文件/竣工通知书

申请人现可透过电子表格向牌照课提交相关持牌处所申请的各项文件或完成消防规定的竣工通知,按此开启表格。

 

电子消防证书

消防处已推出「电子发放消防牌照及证书系统」,相关的消防证书可同时以电邮方式传送至申请人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此电子消防证书采用「认证易」服务,有关详情请按此查看。

 

查询

牌照及政策課

牌照组港岛办事处
地址: 香港上环西消防街2号上环消防局阁楼
电话 : 2549 8104
传真 : 2559 3461
电邮 : h_lic_1@hkfsd.gov.hk

牌照组西九龙办事处
地址: 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33号尖沙咀消防局6楼
电话 : 2302 5339
传真 : 2302 5314
电邮 : k_lic_1@hkfsd.gov.hk

牌照组东九龙办事处
地址: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18楼1809-1810室
电话: 3423 9332
传真 : 2722 5256
电邮: k_lic_3@hkfsd.gov.hk

牌照组新界办事处
地址: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18楼1809-1810室
电话: 3423 9328
传真 : 2443 1411
电邮: nt_lic_1@hkfsd.gov.hk

通风系统组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5楼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 税务大楼35楼
电话 : 2718 7567 / 2251 4165
传真 : 2382 2495
电邮 : fsvs@hkf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