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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作

防火工作

根据《消防(注册消防工程师)规例》第95H章设立的注册事务小组

根据《消防(注册消防工程师)规例》第95H章设立的注册事务小组


 

查询

地址: 九龙尖沙咀东部康庄道1号消防处总部大厦7楼北翼注册消防工程师计划策划及筹备委员会
电话:2170 9632
传真:2367 1354
电邮 : rfes@hkfsd.gov.hk

 

成员名单

成员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牌照及审批) (当然主席)
工程师注册管理局代表李伟明教授工程师 (委任委员)
工程师注册管理局代表卓剑腾工程师 (委任委员)
工程师注册管理局代表甄家荣工程师 (委任委员)
工程师注册管理局代表张嘉富博士工程师 (委任委员)
香港工程师学会代表刘志健工程师 (委任委员)
消防工程师学会(香港分会)代表李定强工程师 (委任委员)
香港测量师学会代表谢志坚测量师 (委任委员)
香港城市大学代表周卓伦教授 (委任委员)
香港理工大学代表江黎明教授 (委任委员)
消防处消防区长(牌照) (当然委员)
消防处助理消防区长(政策)3 (当然秘书)

 

职能

为《消防(注册消防工程师)规例》的目的,就消防工程师的注册,以及在将任何人注册为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事上的政策及评核准则,向消防处处长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