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防火工作

防火工作

守則

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 [2022年9月修訂本] (現行版本)

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
[1994年3月修訂本]
[此守則(1994年3月修訂本)適用於《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第502章)及《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所規定提供或改善的消防裝置及設備]

 

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 (全部)

 

日期 版本
一九六四年二月 初版(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六六年三月 第一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七零年八月 第二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七七年四月 第三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 第四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 第五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八二年八月 第六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八七年三月 第七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九零年九月 第八次修訂本(請參閱英文版)
一九九四年三月 第九次修訂本
一九九八年六月 第十次修訂本
二零零五年七月 第十一次修訂本
二零一二年四月 第十二次修訂本
二零二二年九月 第十三次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