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網樓宇消防裝置關閉申請機制
背景
設有外牆棚架及防護物料(包括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的現有樓宇(下稱"棚網樓宇")在進行外牆翻新、大規模維修或改建工程期間,火警風險較高。為加強對有關風險的管理,消防處由2026年10月20日起實施申請機制,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下稱"承辦商")須先取得消防處批准,並落實所需的臨時消防安全措施,方可關閉棚網樓宇的消防裝置。詳情請參閱消防處通函第8/2026號。
適用範圍
棚網樓宇*的消防裝置關閉,如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承辦商須提出申請:
- 因在非緊急情況下,展開裝置、保養、修理或檢查工程而須關閉消防裝置;
- 所涉系統屬消防處通函第1/2021號所列的九類消防裝置;及
- 有關工程預計須通宵進行或持續超過24小時。
* 涉及三層或以上連續樓層的棚架,包括覆蓋樓層的整個立面(即使只覆蓋單一立面),以及覆蓋整幢樓宇內角或天井高度的棚架;個別單位維修工程的懸空式棚架(吊棚或飛棚)不包括在內。
緊急情況下關閉消防裝置,以及非棚網樓宇的消防裝置關閉,繼續按消防處通函第1/2021號辦理。
申請程序
| 步驟 | 內容 |
|---|---|
|
(一) |
|
|
(二) |
|
|
(三) |
|
| (四) 關閉及恢復 |
|
所需證明文件
- 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 251),或擬載內容;
- 材料及零配件已備妥的證明,例如採購單、送貨或到貨證明;
- 詳細施工進度表,顯示消防裝置關閉時間已壓縮至最短;
- 處所擁有人或對有關消防裝置具有管理權或控制權的人士的同意(可填妥申請表第五部)。
文件不齊全的申請將不予處理。
提交方式及表格下載
承辦商須在不同階段按下表提交相關表格:
| 階段 | 表格 | 提交方式 | 下載 |
|---|---|---|---|
|
(一) |
「外牆設有棚架及防護物料樓宇的消防裝置關閉申請表」,連同所需證明文件 | 電郵至 fsi_shutdown_apply@hkfsd.gov.hk | |
|
(二) |
「批核條件」(由消防處發出,毋須填寫表格) | 消防處以電郵發出予承辦商 | |
|
(三)甲 |
電郵至當區消防局電郵地址(有關電郵地址列於「批核條件」內) | 電郵至「批核條件」所列的當區消防局電郵地址 | |
| (三)乙 發出許可 |
當區消防局核查後以電郵發出予承辦商 | 當區消防局核查後以電郵發出予承辦商 | |
| (四)甲 關閉消防裝置前 |
「棚網樓宇消防裝置關閉/恢復通知書」(甲部),夾附「關閉消防裝置許可」及有關F.S. 251 | 電郵至 scaf_fsi_fscc@hkfsd.gov.hk | |
| (四)乙 恢復消防裝置後 |
「棚網樓宇消防裝置關閉/恢復通知書」(乙部) | 電郵至 scaf_fsi_fscc@hkfsd.gov.hk |
相關通函
聯絡我們
如對申請機制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2733 1567與消防設監督課聯絡。如發現懷疑違規關閉消防裝置,請致電2723 8787向本處舉報。